夫妻双方离婚时如何分割共有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产,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照顾子女或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房屋的价格的补偿。在双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核实实际情况符实的可以予以暂住,但期限一般不能超过2年。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书要不要公证?
最好公证,房产分割协议,最好公证一下,因为经过公证的房产分割,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在一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其中分割的人也会反悔,甚至撕撕毁分割协议。如果经过公证的分割协议,即使到法庭上,法院也会按公证书进行判定的,它是能代表法律程序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