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充29万做美容反悔起诉退钱#】#315消费在阳光下#此前,南京的金先生在一家美容店先后充值29万元做美容养生,其中包括细胞培植、任督二脉等神奇项目。被家人发现并劝阻后,他认为这属于虚假宣传,起诉要求解除服务合同,索要剩余储值金额。被告认为,金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金先生继续去店里接受服务。法院审理认为,金先生的充值行为属于预付消费,双方属服务合同,金先生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至于如何退费,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如何看预付卡设置的消费冷静期?】法律并没有规定办卡需要冷静期,这是企业给予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解约权。保证消费者放心消费,同时也提升企业自身形象,是值得鼓励的行为。
但是若是在网络上进行购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寄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响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