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财富基金管理模式分为那些阶段?
主权财富基金管理模式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央银行直接管理
由于国家外汇盈余和财政盈余数量在满足必要流动性后略有富余,一般由中央银行负责管理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中央银行根据政策目标、储备资产的风险特征和期限、以及市场上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将其分割成不同的投资组合。香港实行的就是这种管理模式。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外汇储备分割成两类:一类是以满足流动性为目的的资产储备,而另一类则是以积极的资产管理为目的的多余储备,并据此分别进行投资和管理。
中央银行直接管理模式有明显优势:即央行可以对所有的国家盈余财富集中管理,避免新设机构因缺乏经验可能付出的成本。由于不需要对两个独立机构进行协调,因此当金融市场出现波动时,央行可以迅速作出反应。以1998 年8 月的亚洲金融危机为例,当时国际炒家的双向操作迫使香港金融管理局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反击,正因为金融管理局内部机构之间具有进行合作的便利性,才使得香港经济尽快回归稳定。
但央行直接管理模式也存在着缺陷:首先,流动性管理和积极的资产管理在发展战略上迥然不同。当两者同属一个管理机构时,即使操作层面上可分离,但不同的管理策略需提交同一个理层或者董事会确定。倘若管理层思维方式倾向传统的央行管理模式,积极的资产管理可能难以实施,最终将可能走向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储备管理。其次,中央银行直接管理模式易有操纵外汇市场之嫌,导致中央银行有声誉风险。
第二阶段:专门投资机构管理
自1990 年代以来,各国外汇盈余和财政盈余持续增加,各国主权财富基金逐步在满足资产必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盈余资产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投资渠道,延长资投资年限,提高投资总体收益率水平。
新加坡和韩国是这种管理模式的典范。1981 年5 月, 新加坡成立政府投资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Pte Ltd,简称 GIC),负责管理的外汇资产超过1000 亿美元,相当于新加坡官方外汇储备的90%。25 年来,其年平均投资收益达9.4%。2005 年7 月,外汇储备居世界第四位的韩国,按照其增加外汇储备价值的计划,仿效新加坡,设立了韩国投资公司(KoreaInvestment Corporation,简称KIC),经营部分国家外汇储备。
将国家盈余资产委托给一个独立的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多元化经营资产,有利于分散风险,提高其风险承受能力。而且,委托不同的资产管理机构对不同的资产储备进行管理,可以拓展投资渠道,提高投资决策的灵活性。[page]
无论采取哪一种管理模式,主权财富管理的基本发展趋势是一致的:主权财富管理正逐渐从传统的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流动性管理模式向更加多元化和具有更强风险承受能力的资产管理模式转变。这种转变,使主权财富基金能够积极拓展储备资产的投资渠道,在有效风险控制的条件下构造更加有效的投资组合,进而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而且这种管理模式的转变,也为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制定者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更加有效的政策工具。
各国主权财富基金的组织结构分为哪些层次?
第1 层次:政府主管部门
一些小国家一般直接由总统、国王负责主权财富机构的管理,其他一些国家则根据主权财富基金性质,以中央银行或财政部作为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的职能一般包括:提名任命主权财富机构董事会成员和董事长;决定是否增减外汇盈余和财政盈余到主权财富基金;审议主权财富基金财务报告等。政府主管部门一般都不干预主权财富基金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2 层次:主权财富基金
大多数主权财富基金都依法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并具有较高独立性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由政府部门外部的专业人士组成的非执行董事,往往占到董事会成员数量的一半以上。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总体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并对董事会业绩进行评估。大多数主权财富基金董事会还下设专门委员会支持董事会在审计、风险管理、薪酬以及人事任命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
第3 层次:投资组合职能部门或子公司
大多数主权财富基金还设立了独立子公司,分别投资于不同领域。这些子公司也都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相对独立的董事会、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