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在这个期限内认证通过的发票,抵扣是没有期限的。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四)字轨号码。
(五)开具时间。
(六)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