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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江夏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通过运用预惩戒措施,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决定书”“预拘留决定书”,妥善化解两起行为执行案件。
“预罚款决定书”促多年用水问题解决
2016年,住户刘某发现家中水龙头放水有刺鼻异味,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2022年,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更换刘某所在室内部分水管并恢复原状,并赔偿刘某经济损失10万元。
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本案是行为执行,最终目的是帮助申请人解决室内生活用水异味的问题,承办人决定委托某评估公司对更换案涉水管及恢复原状的费用进行评估,但评估完成后,被执行人再次阻挠执行,多次提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却无有力的证据支持,其认为费用过高,不愿意支付,再次拖延时间导致执行无法推进。经分析,承办人认为本案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反复拖延时间,存在逃避执行的情形,承办人遂对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决定书”,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拟对其罚款5万元。
在收到“预罚款决定书”的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立即与承办人联系,表示愿意支付更换水管及恢复原状费用共计4万余元,历时五个多月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预拘留决定书”解相邻住户多年积怨
2019年开始,某别墅2号房住户胡某将相邻1号房附赠的花园与2号房附赠的花园相邻部分的绿篱分界线拔掉并自行建立了一条水泥桩作为分界线。1号房住户赵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2022年赵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由胡某拆除水泥桩将两房之间篱笆恢复原状。
因胡某逾期未履行,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耐心引导,强调邻里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被执行人仍迟迟不履行。承办人遂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决定书”及“预拘留决定书”。这时,被执行人才意识到法院这是动了真格,主动与承办人联系并表示一定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没过两天,申请执行人打来感谢电话,称纠葛三年多的“篱笆”已被彻底拆除。(杨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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