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时间:
1、一审: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须上级法院批准。
2、二审:对判决上诉的,3个月;对裁定上诉的30日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3、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
还钱流程:
1、具有给付义务一方可直接找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给付的方式,然后按约定时间进行还款,双方都应保存好履行的证据;
2、具有给付义务方跟承办本案件的法官进行沟通,先交给法院所指定的帐户之后,再由法院再转交给对方当事人;
3、双方可以找一位中间人进行转交,需完善必要的交接手续,以免日后造成争议;
4、如果具有给付义务一方拒绝履行判决,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