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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服务保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潢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政治引领铸检魂、固根本,打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潢川县委“12345”工作思路,抓好主题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抓好检察履职办案,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检察工作始终与县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狠抓县委各项部署贯彻落实,高质效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平安、法治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村长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县委专题报告党组及检察工作9次。大力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三亮四评五带动”和“优秀学员研习班”活动,以“党旗红”领航“检察蓝”,形成党建引领业务互促共进的新格局,成功创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在业务比赛中,12名干警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公文比赛中获奖。在评先评优中,潢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12名干警入选全省、全市检察人才库。
能动履职促发展、惠民生,全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倾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0人,提起公诉596人,针对个案背后所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份,促进行业整治、社会治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信阳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意见》,批捕起诉团伙盗窃豫东南高新区重大建设项目钢材、电缆案件3件7人,为项目建设单位挽回损失12万余元。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开展企业合规改革1件,向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2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全力护航民生民利。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案件115件150人,返还被骗现金、赃款赃物共计150余万元。办理职务犯罪类案件3件3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19.5万元,及时缓解困难当事人的经济困难。努力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听证助推检察工作公信力全面提升,听证审查案件40件,通过面对面把事说清、理辩明、法讲透。实行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聚焦主业强监督、护公正,不断促进司法公信提升。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监督立案15件,监督撤案5件,追捕2人,追诉83人。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自行补充侦查5件,提出审判违法纠正意见5件,“案件比”优化至1:1。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务实。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件、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办理的沈某某与易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检察和解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成功办理涉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其中,开展“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0件,恢复农用地230亩。开展打击医美行业违法违规活动,办理妨害药品管理案件2件2人,追诉2人,立案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的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全面从严抓作风、提素能,着力建设潢川检察铁军。坚持从严治检底色。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使“逢问必录”形成自觉。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0人次。提升专业能力成色。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提拔3名中层干部进入院领导班子,提拔18名青年干警担任中层副职,合理推进各类人员交流转任,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3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3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打造数字检察亮色。把数字检察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运用水域治理大数据预警模型等多个数字检察模型,发现法律监督线索195条,办理监督案件38件。其中强制报告监督模型、教职员工从业禁止监督模型,推动形成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大格局。
2024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扬刮骨疗毒精神严管队伍,巩固深化教育整顿、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机制,全面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体现新变化。(郝昱玮 龚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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