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消息调整了什么?
【1】医保缴费比例
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照8%缴纳职工医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以全省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6%,自行缴纳职工医保费。
【2】医保待遇生效时间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法规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未按法规缴费的,参保人员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法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个人自付8%;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9%,职工个人自付11%;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6%,职工个人自付14%。
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险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2023年武汉职工医保异地能报销吗?
武汉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即可享受待遇。
我市异地安置、常住异地、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可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名单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按我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因其他情形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无需备案,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照我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
此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