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根据市中院专项部署会议要求,10月11日清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第一次“豫剑执行”暨“执行依据为调解书和十万元以下标的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执行行动,各执行实施团队长在行动前结合案件特点,认真分析研判、逐案梳理筛查,并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边晓明局长作了行动前的动员工作,宛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兴为行动总指挥,全程参与督导。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49人,警车12辆,查找被执行人27处,拘传11人,拘留2人,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5件,扣押车辆1辆,查封房屋2套,执行到位18.6万元。
强制执行出重拳,柔性执法促履行
原告冯某与被告冯某丽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冯某于1982年收养被告冯某丽,将其抚养成人,双方一直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004年冯某丽结婚成家,不再与冯某夫妇共同生活居住,期间父女之间感情良好。原被告双方2022年因经济琐事发生矛盾,冯某丽向本院提起诉讼认为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本院受理后,驳回冯某丽的诉讼请求。判决后通过被告姑姑调解,原被告双方关系并未缓和,2023年3月,原告冯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其与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解除原告冯某与被告冯某丽之间的收养关系,被告冯某丽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冯某支付生活费38000 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王景怀考虑到该案件具有法律与伦理道德并存的特殊性,为防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矛盾升级,执行干警到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做沟通工作。但被执行人冯某丽外出打工,隐匿行踪,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冯某丽,冯某丽称自己16 岁外出打工,所有打工收入均给了冯某,出嫁后还经常和爱人一起看望冯某,并帮其干农活,但冯某却让经济并不富裕的自己出钱补贴其儿子儿媳,因此非常气愤,不愿意支付该笔生活费。10月11日清晨,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冯某丽回村参加丧事,事情办完后肯定又要出远门。考虑到情况特殊,为不影响葬礼正常秩序,执行干警将警车停在距办事点两公里处,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影响办丧事的前提下,将冯某丽带至一旁进行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冯某丽一次性支付冯某38000元的生活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被执行人睡梦中被叫醒,慑于执行威力当场履行完毕
被告河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因工地装修施工需要,多次向原告购买装潢材料。双方约定待工程完毕后结清尾款。2020年10月,被告河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后,仍下欠原告货款5820元未付。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河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侯某于2023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货款5820元及利息,但二被执行人并未按约定及时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系统查明,候某名下银行账户只有零星存款。李盛宇执行团队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积极配合法院查寻被执行人。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睡梦中的候某堵在住处,睡眼惺忪的候某履行意愿并不积极,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的督促下,仍声称是公司用的钱和自己无关。执行干警欲将其拘传回法院。听到执行干警要将自己拘传,不履行义务甚至会被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候某瞬间清醒,当场履行本金及利息6185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接下来,宛城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集中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段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