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上周报道,今年以来,包括部分上市银行在内,市场共有400多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运作,占全部理财产品的1.5%左右,其中大多数为固定收益类产品。
提前终止运作,不是把资产“清零”而是提前“结账”。根据银行公告,相关理财产品将在约定的工作日之内,把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返还到原账户。
大规模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事情,此前也曾发生。统计显示,从2018年初到2020年,共有1618款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其中,2020年共有785款产品提前终止合约。
上次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监管部门出台“银行资管新规”,对过去通过设立资金池资产层层嵌套,以及承诺保本保收益等的业务模式进行了大幅“校正”。新政给了充足过渡期,要求银行从2022年开始正式实行新政规则。因此,上一次大规模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合规要求。
2018年出台的“银行资产新规”让普通投资者知道银行理财不再保本保收益。对资管行业,新规则的变化天翻地覆。最核心的一点是,新规引导资产管理真正回归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管理人回归“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本质。
今年是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产品开启净值化运作的首个完整年度。再次出现大面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运作,是资管新规带给投资人和资管行业不可避免的阵痛,也是各方迟早要补上的一课。
这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运作的原因,一言以蔽之,就是产品实际收益率达不到销售时给出的预期参考收益率,甚至部分出现跌破“面值”的情况。按照新规,理财产品需天天公布“净值”。由于今年股票和债券市场波动较大,当产品净值出现较大回撤或波动较大时,诱发投资者赎回,管理人不得不抛售资产应付赎回,必然影响收益率稳定。同时,赎回过多,资产管理失去规模效益,带来成本压力,也会采取提前终止的办法止损。
理财产品说明书里,多数都有对产品提前终止的约定。某种程度上,提前终止的设计,是风险控制的方法之一,对投资者和管理人而言,就是在预期更差的情况下可以及时止损。(本报评论员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