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广东将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足累计缴费年限者,且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的,可享受退休待遇。《暂行办法》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暂行办法》明确,参保人员跨市流动,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参保人员在本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方可享受退休待遇,一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二是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记者 刘良龙 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