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深圳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日前,深圳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进行奖励,并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进行资助。
具体来看,该细则将对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且完成营业额在1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人民币20万元奖励,如在此基础上完成营业额每超过100万美元则增加人民币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200万元;对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营业额实现年度同比增长并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奖励,金额按其营业额分级在人民币50万至200万不等。
同时,为鼓励重点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该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组展单位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进行资助,以加强深圳优质产品推介。(记者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