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业内认为,此举将引导风投创投企业投早投小投科技,把深圳打造成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为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深圳将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自设立之日起3年内,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累计每满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500万元,单笔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此外,深圳还将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10%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单个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此,深创投创新投资研究院研究人员告诉记者,若干措施的出台对深圳市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从源头上规范创投行业发展,从商事登记规范、好人举手平台、信用机制建设等方面健全行业治理;二是增量吸引和存量扶持并重;三是在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奖励对投资机构一视同仁,重视行为本身而非机构大小;破解了募资难题,注重引入长线资金,如支持发展市场化母基金、引入社保基金、养老金等;畅通了退出渠道,如支持头部创投机构上市、探索份额转让试点、大力发展S基金与可变资本公司等。
时代伯乐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涛表示,若干措施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深圳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扶持原始创新。进一步发挥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产业与资本的良性联动。(记者 邱清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