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来(返)深人员健康管理。
(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来(返)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二)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
(返)深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四个一”健康管理包括一份健康告知、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市外人员返深前,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证明的,要在抵深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四)及时查询来(返)深人员管理政策。来(返)深人员须提前查询有关政策(含出行交通政策),具体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index.html)、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各地防控政策”—“进入深圳”进行查询)、中国政府网各地疫情防控政策(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发布,每日动态更新调整。
二、来(返)深人员主动健康申报。所有来(返)深人员出发前,应通过“深i您-自主申报”平台(可在微信搜索小程序“深i您-自主申报”)进行行程和健康申报。
三、加强学生返校管理和健康监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返校时间推迟至2022年2月21日;高校学生返校时间由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另行确定;所有学生返校前须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学校应加强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四、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人员返深时主动申报春节行程,落实健康管理,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
五、严格交通出行防控。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全市从严从紧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宝安区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七、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其中,宝安区按2022年2月2日发布的《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4号》执行。
八、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区小区围合管理,强化卡口查验;社区小区、商超、写字楼、门店等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九、接收国际货物、邮件快件的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消毒消杀和员工健康管理;凡是从事接触国际货物、邮件快件的人员务必严格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七天两检”核酸检测。
十、严格离深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深,确需离深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深要求。
十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防控措施;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设立咨询热线。深圳市政府热线12345设立了疫情防控专门值守岗位,统一受理疫情防控电话咨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号)》、《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号)》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