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奎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1158万人,学成回国海外留学生超100万人,同时受疫情影响还有部分离校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今年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较往年规模更大。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重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需要在扩大就业需求、改善有效供给、建设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三方面齐发力。
(资料图)
需求层面:
努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本的努力在于增加岗位供应,因此保经济增长、保经营主体是保就业的关键。
首先,创造更多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高校毕业生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重点围绕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并注重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就业岗位,满足毕业生多元化多层次的就业需求。
其次,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应注重从资金、信贷、税收、经营场地和设施等方面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将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保障其就业岗位供给能力。
再次,优化开拓政策性就业岗位。挖掘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需求,扩大基层就业招募规模,围绕社会治理、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并对高校毕业生的收益差进行制度化的合理补偿,尤其是在激励的具体化以及毕业生未来发展上要给予更多考虑,既能够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又能够实现乡村振兴、中西部发展和基层治理夯实人才根基的“双赢”。
最后,持续推进双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鼓励引导“有专长能力者创业”。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最大限度地降低创业成本。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创业支持政策,加快政策兑现,进一步完备包括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融资支持、场地安排等在内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体系,提高创业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加强创业舆论引导,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建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切实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供给层面:
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
改善毕业生供给需要从培养质量出发,使毕业生供给与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相匹配。
首先,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做好相关专业人才需求预测,按社会需求进行专业调整。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做优特色学科专业,提升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从根源上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其次,注重发展职业教育。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求,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健全职普融通机制,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
最后,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高校要将正确、积极的就业观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融入思政课和专业课中,引导高校毕业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区域需求相结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要认真学好专业知识,鼓励学有余力的高校毕业生在读书期间多参加社会实践兼职或假期打工,与社会职业多接触,为今后就业做准备。
市场层面:
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持续加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
首先,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崛起,网络平台就业、兼职就业、自由职业等多种灵活就业新形式蓬勃兴起,并为高校毕业生群体所接受,要顺应新变化尽快健全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让高校毕业生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其次,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当前就业市场上,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学历、性别、就学高校层次、地域等歧视性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平等权,破坏了就业生态环境。尽管我国就业促进法专列了公平就业内容,但在执行上仍有一些模糊地带,就业市场上一些突出的招聘歧视行为未被纳入其中,由此导致识别和判定歧视缺乏依据,难以有效执行。要加快完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就业歧视相关条款做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就业歧视的内涵,明确隐形就业歧视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各种就业歧视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与税收或政策优惠、企业诚信记录等挂钩;广大求职者更要树立就业歧视“零容忍”意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同解决就业市场各类歧视顽疾。
最后,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政府、高校和社会一体化的就业信息网平台,通过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平台用人单位可以及时查找人才信息,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和毕业生可以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政府部门可以及时统计、分析和发布就业信息,实现资源的三方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电子档案,建立就业动态工作台账,建立“就业前”和“就业后”两个数据库,强化毕业生就业前后的信息反馈,为更好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服务。加强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和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移动端优势,实现就业岗位信息、政策宣介、专项培训等精准推送,促进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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