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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刘冠博、记者刘桂菊报道:沈阳市市政府加强全市质量,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行动。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居理宏向记者介绍:
一、绿色建筑发展方面
1.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到85%,为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同时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二星、三星国家级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绿色建筑建设比例要求,鼓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
2.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我市新建建筑已全面落实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在省内率先发展超低能耗项目建设。2022年,我市已有近1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开工建设。今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储备,重点引导新建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优先开展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0万平方米。
二、工程质量提升方面
1.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工农桥改造工程、排迁工程、停车场(楼)等为重点,突出强化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责任,明确市政工程实体质量要求,严格执行首件样板验收制度,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监管制度,邀请市政运营、维管单位参与竣工验收,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确保市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2.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今年重点加强建筑外窗质量管理,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其性能、功能,和安全性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各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加大对建筑外窗施工质量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和拒不履行保修责任的,应依法进行查处。积极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方式,将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向房屋产权人公示。
3.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深入调研学习外省市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健全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不断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建筑工程品质的满意度,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施工质量、用户满意度等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
4.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沈阳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大力推行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市区两级质量站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各方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存在的质量违规行为,紧抓关键部位质量控制,杜绝和减少工程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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