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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张素)“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日益增多,我国法院判决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和执行”,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有此表述。
据统计,中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已从2013年的1.48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2.73万件,涉及当事人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报告在分析涉外审判工作时称,涉跨境电商、跨境破产、企业和资产跨境并购、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中欧班列运单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此外,因案件审理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准据法适用的情形增多,司法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愈加复杂。
报告介绍了中国的法院如何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准确适用准据法”为例,2013年以来,各级法院在542件案件中准确适用域外法,涉及40余个国家和地区。
而在“推进判决的跨境承认和执行”方面,2013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共审结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7313件,涉及英国、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近40个国家。中国涉外民商事判决则得到德国、美国、新加坡、以色列、韩国等多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
另据报告披露,中国已与82个国家缔结170项双边司法协助类条约,加入包含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近30项国际公约。
着眼于当前存在的问题困难,报告提出下一步举措建议。其中明确,将持续创新涉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和域外法查明机制,切实提高涉外审判质效,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报告还建议适时制定商事调解法,为中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蓬勃发展提供充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