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慧蔡勇跃本报记者|罗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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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交出2021年环境状况答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了解,深圳多项绿色指标“领跑”全国,其中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和1/5。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9年全国前十
根据《报告》,2021年,深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PM2.5年均值降至18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到96.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9年跻身全国前十。
在水环境方面,159个黑臭水体和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动态消黑。12个国考断面、9个省考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优良率达90.5%,310条河流优良河段河长占比由22.9%提升至50%。
深圳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100项硬任务,固体废物本地处置和利用能力提升至24.3万吨/日、同比提升3.8万吨/日。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利用率由41.1%提升至46.5%。
实施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
2021年,《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同时,也是全国首个立法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的法规。《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增设了“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章节,明确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在立法推动下,深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清洁电源装机占比近8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近4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超过70%,全年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62个,建筑面积1886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总面积累计超过1.4亿平方米。
在立法授权下,深圳深入开展“利剑五号”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48宗,处罚金额1.13亿元。深圳还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及管理委员会,出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提起深圳首宗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原告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开展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创新
《报告》提出了今年深圳生态环境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大气环境方面,深圳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力争达到97%以上。水环境方面,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且整体优良比例达到90.5%,河流优良水质河长占比达到5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东部海域水质常年保持一类,西部海域水质逐步消除劣四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深圳将全力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出一系列绿色创新探索,具体包括积极推动建立绿色产业认定规划体系,推进“区域环评+告知承诺”试点改革服务,推进前海、龙岗碳中和示范区等试点示范建设,开展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创新,探索GEP核算成果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