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孙益益报道 3月31日,浙江省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个“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
据介绍,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由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运行,派工作人员实体入驻,主要负责舟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海警部队、检察院、法院)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此前出台的《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的相应职责,规范了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情况反馈等行刑衔接相关内容和操作程序,完善了协作配合、证据互认、信息共享等行刑协作机制,建立了行刑衔接的监督与考评制度,为行刑衔接工作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记者了解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一些问题亟待破解。比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缺乏强制执法权限,假如被执行人拒绝接受处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只能对被执行人加强教育。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表示,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中,各地可稳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引入“零口供”“非接触执法”等新方式。为解决被执行人不配合处罚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同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也要相互监督,预防“以罚代法”等问题。
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近年来,该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高效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系为重点,着力打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构建从行政审批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再到监督评价的全流程闭环。透过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浙江智慧、浙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