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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天力锂能公布,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2023年3月9日,叶城县与公司举行座谈会,签订储能集装箱生产线建设和锂电池材料加工等综合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总金额达60亿元。合作期间,该公司将在1年内投资建成装备容量达1GW全自动储能设备和年产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将叶城打造为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此外,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情况,逐步实施锂矿石采选和锂盐生产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年总产值预计达350亿元。”等信息,上述信息通过网络广泛转载、传播,投资者在持续关注媒体报道,为了避免媒体报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关于媒体报道2023年3月9日叶城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储能集装箱生产线建设和锂电池材料加工等综合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说明。
2023年3月9日,公司受邀参加了叶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座谈会,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锂电池材料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该《合作框架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关于媒体报道“该公司将在1年内投资建成装备容量达1GW全自动储能设备和年产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系错误解读。
根据公司与叶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叶城县人民政府合作模式为“与叶城县辖区内社会资源方合资投资锂矿山、选厂、锂盐加工厂(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池材料”等方面展开合作,合作范围未包含媒体中报道的“建设装备容量达1GW全自动储能设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