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泌阳县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张某某借熊某某现金220 000元,打有借条,约定2023年10月1日前归还所借本金220 000元,经催要张某某分五次还熊某某12 500元,下欠207 500元未偿还,熊某某遂向泌阳法院提起诉讼。
经泌阳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某某自愿向原告熊某某偿还借款202 500元,然而协议生效后,张某某仅偿还了部分欠款,仍有19万元尚未偿还。熊某某经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吕宏飞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财产进行了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吕宏飞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然而对方一直呈现出逃避倾向,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名下银行卡进行冻结,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执行干警再次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张某某,你确定要一直逃避吗?由于你的消极表现,法院是可以依法对你采取拘传拘留措施的,再次和你强调,我们是动真格的。”
联想到法院近期每周都在开展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的雷霆之势,以及面临着自己有可能被上门拘传拘留的状况,在强大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张某某终于表示:“别,法官,你们不用来我家,我自己去你们法院还钱。”
日前,被执行人张某某自行来到泌阳县法院,当场偿还了申请人熊某某27000元,次日又偿还6000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周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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