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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结事了的同时,收获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3年8月某天晚上,被告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在路口与原告刘大姐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医院抢救并进行手术治疗,花费大量医药费。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南阳市宛城区法院。
庭审现场,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宛城区法院祁白雨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刘大姐后续治疗费问题。虽然刘大姐尚未进行后续手术治疗,后续治疗费未发生,但结合其病情,后期仍会有治疗费的产生,如果本次未一并处理,可能会产生二次诉讼。为实现矛盾一次性化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法庭调解阶段,祁白雨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充分协商,并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
“你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刘大姐并无过错,她请求的赔偿部分费用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况且她岁数较大后续康复时间也较长,一次性调解到位,也能减轻你以后的压力,你能轻装上阵安心工作生活。”祁白雨围绕案件事实、调解益处等多角度对被告王某进行了答疑解惑,被告逐渐放下心防。
随即,她又从诉讼成本、后续康复等多方面劝导原告刘大姐,建议她在合理的范围内主张适当的后续治疗费,能够尽快拿到赔偿金,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安心调理身体,不再奔波劳累。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医疗费11000元后,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18000余元,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再无纠纷。至此,本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祁白雨法官表示,一次性实质解决矛盾纠纷,是当事人的期盼,也是法官的追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找到利益冲突点,通过最少的诉讼成本提出最优的解决方案,努力实现一次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如今电动车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代步工具,在骑行过程中一定要谨慎慢行,合理控制车速,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文明行驶,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供稿:高雁鸿)
关键词: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非机动车碰撞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