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报税额指的是什么意思?
已申报税额是企业或者个人在当期之前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过的税额,需要注意已申报税额和已经缴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已申报只是代表已经申报,不代表已经缴纳。已经缴纳的税额肯定是已申报,但是已申报不代表已经缴纳,可能处于已申报但是未缴纳状态。
申报税额为0还可不可以退税呢?
不能。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的话税务机关就不会退税了,税务机关退税的法定条件是纳税人有多交个人所得税,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上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为0的具体情况如下:1、由于没有预交税,所以退税额就会显示为0。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预交税款与汇总计算应交税额一致,也是不会退税的。年度汇算,是多退少补,只有预交多了才会退反,还有部分人是需要补税的。3、操作不当导致的,此时的救济办法如下:第一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第二步,使用己申报数据填写。这里可以看到应补税额为0,可以返回上一步,选择工资薪金。第三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第四步,选择另外一种计税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