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让债权人看到了希望,我们非常感谢淮滨县法院为债权人所做的工作。”二十八家企业债权人的代理人姚律师在河南省某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说道。
7月5日上午,河南省某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淮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杨的主持下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及清算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财产分配方案》,为下一步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河南省某鞋业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鞋类、皮具、服装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在经营的前些年,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因受疫情影响,加之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矛盾,导致企业的经营恶化。2021年经淮滨县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于公司未成立清算组,该公司股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清算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发现,该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存在法定的破产情形,之后清算组依法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后,合议庭成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杨的带领下多次到企业走访、勘查情况,召集管理人及相关人员就破产相关事项进行了会商,要求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要摸清,债权人债权要澄清,评估拍卖程序要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7月5日上午9时,破产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通报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责和职权并指定了本次债权人会议主席;随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作了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原因的说明;管理人就管理人阶段性工作、财产状况调查、财产管理及清收方案等向债权人会议进行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现场表决。
闭会后,破产案件的承办法官对参会债权人提出的疑问现场作出解答,会议顺利完成预定议程。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让广大债权人及时了解债务人现有资产状况及案件的审理进程,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发挥了破产审判职能。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开展,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破产案件工作平稳推进,争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盘活闲置资源,充分释放生产要素,进一步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郝昱玮 孙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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