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医疗改革的最新政策
目前尚未接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改革的通知,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二、关于医疗改革取得的成就
第65届世界卫生大会于日内瓦正式召开
2012年5月23日中午,在第65届世界卫生大会 “共享巴西、中国和印度的初级卫生保健改革成果”研讨会正式召开。世卫组织助理总干事艾蒂安(Carissa F、 Etienne)主持会议,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西太区办事处执行主任申英秀(Shin Young-Soo)等约160人参加了研讨会。
陈竺发表重点讲话,介绍中国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现状
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卫生部部长陈竺、巴西卫生部副部长巴博萨(Jarvis Barbosa)和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秘书普拉汉(P K Pradhan)分别发表演讲。
陈竺重点介绍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进展和成效。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村村都有卫生室。卫生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和县、乡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启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万人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实施农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巩固,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增加到300元左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得到提高,并逐步覆盖到重大疾病。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到25元。
陈竺指出,通过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新农合制度,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显著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农村地区15分钟内可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提高到80、8%,参保农民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下降到49、5%,灾难性医疗卫生支出比例下降到13、8%。城乡卫生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农村居民健康指标已进入快速改善时期。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6、5/10万,农村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4、7‰。农村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2、6%,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仅2011年,就有884万名农村孕产妇享受了住院分娩补助,400万名农村妇女接受了宫颈癌检查,40万名农村妇女接受了乳腺癌检查,990万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
陈竺表示,中国政府将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深化医改,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巴博萨介绍了巴西健康管理家庭计划,普拉汉介绍了印度农村卫生计划。之后,3位发言人回答了听众的问题。
三、医疗改革第一阶段的特点
本阶段是恢复与改革之间的过渡时期,1980年之前基本上进行恢复性质的建设工作,1980年之后当建设全面展开使更多的弊端显露出来,重点开始向改革转移,其中主要的是医疗机构内部的一些调整。但是这些调整都只是管理上的修修补补,并没有涉及体制上的变革。所以说这个阶段只是医改的孕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