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6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0分,比上月减少0.3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3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6%。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守法率指数为90.30分,比上月减少0.58分。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4.97分,比上月减少0.26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08分,比上月减少0.24分。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8.84分,比上月增加1.18分。
本月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不纳入本次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计算。调查结果显示,6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为80.27%, 比上月下降4.34个百分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6%。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1%,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7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2%,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89%。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光明区得分最高,为96.24分。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宝安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坪山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0.74%;而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大鹏新区则有所退步,其中罗湖区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4.04%,其次是龙岗区,进步指数为-2.65%。(记者 关炜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