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新增1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活动期限从5月1日起至年底。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采取“两次开奖”的模式进行开奖。其中,第一次为即时开奖,设置了奖金分别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5个等次奖项;第二次为定期开奖,设置了税前奖金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共3个等次的奖项。
这些发票可以开奖
“深圳市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纳税人通过开票系统依法开具的普通发票都在活动范围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普通发票包括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但同时,票面金额合计(含税)小于50元的普通发票、红字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开奖时属于作废的普通发票,不能参加本次开奖活动。
参与方式简单方便
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
第一次为即时开奖。购买方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APP搜索“发票管家”模块参与发票摇奖。即时开奖共设5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开奖时间、开奖结果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可参与第二次开奖活动:
(一)已参与第一次开奖;
(二)购买方为个人;
(三)已采集普通发票持有者个人信息;
(四)经过系统校验无误。
中奖兑付需注意
关于如何兑换奖金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第一次即时开奖的中奖奖金将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即时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24小时内确认兑奖,逾期未兑付的将视为弃奖。而第二次定期开奖,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3001)完成资料核对,之后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逾期未兑付的同样视为弃奖。
在第二次定期开奖中奖的市民,兑奖所需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奖发票管理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和中奖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提供的是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的不予第二次兑奖:
1.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2.发票专用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
3.超过兑奖时间的发票;
4.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5.兑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6.以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与兑奖者登记的身份证件姓名不一致的;
7.手机号码验证不通过的;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