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近期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开启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在介绍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时表示,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
据介绍,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深圳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营”“运行”“退出”全链条,为企业“松绑”“解绊”。包括健全透明规范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围绕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强化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等领域,提出了25项具体改革事项;强化企业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围绕创新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劳动力要素保障制度、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领域,提出15项具体改革事项;打造健全完备创新产业生态,围绕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优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完善科研管理制度等领域,提出11项具体改革事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围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多维度推进公平竞争等领域,提出14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新型监管手段,营造尊重企业、尊重创业者和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包括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智慧监管机制,围绕守住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安全底线、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增强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效能等领域,提出21项具体改革事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围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案件审理和仲裁服务效能等领域,提出14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构建和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方面,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进来”“走出去”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更好分享开放成果和发展机遇。包括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协同联动、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高标准建设深圳“单一窗口”、加快“智慧海关”建设、加强深圳—新加坡跨境贸易合作等领域,提出15项具体改革事项;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建立健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更大力度引进国际人才、提升外籍人才服务水平等领域,提出11项具体改革事项;建设高水平开放创新试验平台,围绕高标准对接国际通行制度规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安全有序流通、建设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等领域,提出9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真正解决企业关注的“关键小事”,以更精准、更主动的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其中,就提升企业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实施方案围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企间协调联办、率先推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等领域,提出17项具体改革事项。
王浚表示,实施方案是“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新发展机遇下营商环境改革的“任务书”,也是疫情背景下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加速器”。深圳将扎实有序高效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不断将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撑企业、促发展,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深圳的硬核实力。(本报记者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