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3点50分,驻马店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二中队队员罗吉辰,张哲,陈盟和舒荣浩在巡逻过程中,听到群众呼救,立即前去查看。
现场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电动车正在着火,带班小队长罗吉辰立即安排队员疏散沿街过往群众和行驶车辆,同时上前检查车辆着火情况,并安排执法队员向沿街店铺借用灭火器灭火,经过7分钟的紧急救援,大火扑灭了,后经过询问车主得知该车辆是改装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协助车主联系维修店铺拉走处理,车主表示非常感谢。
罗吉辰,张哲,陈盟和舒荣浩等作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执法队员,同时是城市管理者,当出现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一时间上前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一直提倡群众之事无小事,把做好事当成一种自觉行动,时刻想着群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得到群众的肯定和认可。(刘勇伟 徐瑗婧)
关键词: 驻马店开发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