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展农业保险的原则是什么
(一)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四)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五)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
二、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备案
有农业保险的农户遇到自然灾害,就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备案。
(二)公示
当报案,备案后保险公司就会进行勘察,然后公示定损结果和公示理赔结果。若是对公示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向村镇的协保员反应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反应。
(三)理赔
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进行现场勘查后,也会对咱农民进行损失核定。双方达成协议后10天内就能获得赔款。
(四)勘查定损方式
对于集体投保的种植业保险勘查定损,是要勘查到村,定损到农户,会按照合同规定,采取抽样或者其他方式核定损失,但抽样方式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三、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我国财政应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相应的补贴,将农业保险补贴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具体包括:
(一)提供保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经营费用进行补贴,由政府按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例给予全额补贴经营费用,保险公司不从农业保险的保费中提取任何费用,农业保险保费全部用于赔付。
(二)提供管理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既可降低农业保险价格,又可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
(三)提供再保险补贴。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购买再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以进一步降低保险公司保险风险,增强赔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