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正回购方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获得债券出质融人资金款项;
收取回购期间所出质债券的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
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赎回同品种债券。
(2)正回购方的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
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
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到期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逆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逆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券种、数量取得债券质权;
(2)回购期间拥有债券质权;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获得到期资金清算款项。
逆回购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及相关的确认指令;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首次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返还用于质押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