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其股权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
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我们将A公司称为B公司的母公司,相对的,B公司即是A公司的子公司。
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我们可以将B公司称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份,B公司就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全资子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母公司不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当注明是法人独资。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则股东应当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由于全资子公司只有母公司一个股东,其资产、财务很可能并未与母公司之间相互独立,母公司很可能会通过将子公司资产转移至母公司的方式来逃避债务。
成立子公司的好处和弊端有哪些?
好处: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弊端:
1、由于是独立法人,因此子公司无论是亏损或者是盈利都不能直接冲减或弥补母公司的盈利或亏损;
2、子公司向母公司交纳的利润或者分红以及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母公司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亦即均要计税;
3、母、子公司发生的资产转移,均需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