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孩子父亲也能就孩子的教育、生活等问题进行平和的沟通了,特别感激咱们法院的法官。”近日,一位当事人拿着一面鲜红的锦旗来到法院,由衷地表达了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据悉,芦某某与李某某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男方李某某生活,芦某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在二人离婚后的生活中,女儿与母亲关系更为亲密,长期随母亲生活,芦某某也为照顾女儿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芦某某向西峡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追讨抚养费。
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及时与原被告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调解,被告李某某认可孩子大部分时间随母亲生活的事实,并表示女儿更愿意与母亲相处,本人也无法过多干预。原告也表示,起诉抚养费并不是其本意,根本目的在于,希望二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孩子的后续抚养达成合意。
看到案件有调解的希望,法官决定在调解过程中重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原被告共同承担起照顾、教育子女的责任,尽可能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即使孩子必须面对父母离异,但成长道路上依然希望有父母的共同陪伴。”家庭教育过程中,双方在法官的引导下,从开始的针尖对麦芒到情绪慢慢恢复平静,从他们的表情中可以看到些许动容,有时还会陷入沉思。承办法官知道,自己的话触动了他们,他们真的听进去了。果然,经法庭调解,双方都愿意为了孩子各让一步,李某某当庭向芦某某支付了抚养费,二人还就今后孩子的照顾和教育达成了共识。
少年审判处理的不仅仅是法律纠纷,更是一个个未成年人的人生。西峡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推行“三审合一”以来,积极探索适合涉少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调解模式,以和风细雨的柔情,妥善化解一件件纠纷。就本案而言,法律可以决定的是抚养费的多少,但支配不了孩子对于父爱和母爱的渴望。定分止争不是目的,真正有意义的是为孩子争取更好的成长环境,让虽已残缺的家庭不缺爱,让一别两宽的父母回归理性、共同承担抚养教育责任,让未成年人在父爱与母爱的共同沐浴下健康成长。(供稿:王晶雅)
关键词: 西峡法院 抚养费纠纷中的司法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