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8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部26个仲裁院均已挂牌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现自治区、地市、县区3级全覆盖,比原计划整整提前了1个月。速裁庭共配备67名专职仲裁员、57名兼职仲裁员,同时调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尤其是29家国家级、自治区级金牌调解组织的积极性,主动介入涉薪案件调处工作,构建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格局,显著提升争议案件办理效能。
突出工作重点 优化办案程序
为做好工作,宁夏人社厅印发通知,周密部署在全区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护薪”维权通道,推进涉薪争议“快办妥处”,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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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专项行动迅速推进、快速见效,我们细化‘任务图’和‘进度表’,出台争议办理12项操作性措施,明确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挂牌组建速裁庭、80%以上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由速裁庭办理,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宁夏人社厅调解仲裁与信访处负责人说。
今年8月2日,柳某等4名农民工到宁夏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称所就职的银川市某保安服务公司招用他们从事保安、保洁工作,但未发放工资,因此申诉到仲裁院立案庭。由于4名农民工不会写申诉书,工作人员指导他们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并转交速裁庭当日受理案件,开庭审理后于8月23日出具裁决书支持了他们的工资诉求。
“为落实人社部和自治区人社厅有关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院安排本院副院长任首席仲裁员,与办案经验丰富的仲裁员组成速裁庭合议庭,并拟定了速裁庭工作规程,通过缩短立案时间、取消缩短答辩期、适用简易处理等方式快调速裁,确保立案送达后30日内审结。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终局裁决。”宁夏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张涛说。
宁夏人社厅提出,各地要缩短办案时限,办理“涉薪”案件案均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缩短30%,防止发生超审限问题。通过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先行调解,并从简从快出具仲裁调解书。对符合条件的争议案件,适用简易处理规定和终局裁决规定,在查明拖欠工资事实基础上,对工资请求落实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规定。主动约谈用人单位,力争促成和解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重大集体争议。
健全速裁机制 完善办案方式
按照宁夏人社厅工作安排,全区各地速裁庭对农民工提交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实行容缺受理。将“涉薪”案件纳入要素式办案改革,实现繁简分流。创新庭审方式,自治区仲裁院、银川市仲裁院、西夏区仲裁院等充分发挥“云间仲裁”等在线庭审平台作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办案水平。各地也积极探索采取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派驻仲裁庭、速裁庭分庭等庭审方式,方便农民工异地、便捷、快速维权。
“我们对部分农民工不便参加线下庭审的案件,通过‘云间仲裁’在线庭审平台进行快速审理,极大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得到农民工的认可。开展专项行动、组建农民工工资速裁庭,是我院已建立多年的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的服务延伸和深化巩固,更加畅通了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渠道,实现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罗梦璇说。
针对宁东基地管委会用工企业比较集中、农民工群体密集、涉薪劳动争议多发频发的实际情况,宁夏人社厅积极督促宁东基地社会事务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创造条件设立宁东基地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配备专门力量,会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自治区仲裁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宁东“涉薪”争议案件和信访事项就近高效办理,就地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风险,防止外溢上行。
强化部门联动 协同提速办案
“没想到速裁庭这么快就帮我们把工资的事谈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王某某等人激动地说。8月22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成立的第一天,通过积极会同劳动监察、调解组织、工会等部门与企业沟通协调,采取快立快调快结方式,帮助王某某等3人顺利解决了某企业拖欠56.8万元工资的争议案件,王某某等向该院仲裁员表示感谢。
宁夏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主动介入“涉薪”案件处理,前端快速化解争议。对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邀请工会、企联等有关部门和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借力联动办案。农民工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要对接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帮助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会同法院加强裁审衔接,协助农民工做好财产保全申请、裁决书执行申请等工作。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速裁庭在办案过程中,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深入分析,精准把握“三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办案方式。“快立”,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第一时间予以立案;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当场告知补正材料。“快审”,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立案后3个工作日内将后续仲裁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避免当事人多跑腿;涉案金额较小、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快结”,即案件处理坚持优先调解原则,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仲裁裁决。
宁夏实施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共受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235件,审结167件,涉及农民工708人,涉及结案金额792.7万元,“涉薪”争议案件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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