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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兵团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全兵团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根据国家规定,兵团调整办法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43.5元的定额调整金额,体现了公平原则。
二是挂钩调整。包括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三是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对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2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二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三、四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五、六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2023年兵团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据悉,此次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左右,惠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5.52万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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