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怪招频出、任性妄为、行为出格,源于其认识不到规范招聘对于自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于其企业文化中缺乏尊重员工、善待员工这一环
用人单位应当保持清醒,扛起社会责任,主动规范自身招聘行为,对求职者多一份尊重与关爱,为社会分忧,为求职者解愁
学历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等就业歧视存在既久,广为社会诟病,一些“奇葩招聘”更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经过持之以恒的整治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这一现象已大有改观。但是,要让就业歧视“病去根除”,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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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就业总量压力仍然存在,用人单位选择余地较大,就业歧视很容易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设置与工作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关心”求职者家庭背景、所在地域、恋爱经历,对血型、身高、属相、星座等作出限制,甚至要查看手相--“手纹有福气者”录用几率更大……不少行为属于非必要设限和不当筛选,是隐性或变异的就业歧视。
通过招聘选拔人才,可为用人单位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用人单位当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尊重求职者,防范出现因招聘程序草率、失当而遗漏潜在栋梁之才的情况发生。但一些用人单位逾越法律法规、不顾自身形象、罔顾社会责任、无视社会反响,打着各类幌子行就业歧视之实。这些“奇葩招聘”可能是用人单位的集体行为,也可能是招聘人员“临场发挥”的个人行为,无论是哪一种皆不足取。
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怪招频出、任性妄为、行为出格,源于其认识不到规范招聘对于自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于其企业文化中缺乏尊重员工、善待员工这一环。若是用人单位欲以刁难、苛刻之举显示权威,则暴露出其漠视劳动者权益的内里,充满了对求职者的傲慢与偏见。试想,用人单位这样做,如何获得求职者青睐,何谈有持续的增长后劲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客观而言,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提出合理要求,理所应当。一些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与岗位特点,提出稍显个性化的限制条件,也无可厚非。但要合情合理,不能跨过法律法规的界线、违背公序良俗,尤其不能侵犯求职者的个人隐私与人格尊严,不能逾越社会底线。
现实中,一些就业歧视未被摆到台面上,甚至鲜被投诉。究其原因,一来很多求职者一门心思找工作,不会在此消耗过多精力;二来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不透明,不明确告知落选原因,即便求职者有心讨要说法也难以举证。就业歧视违法违规,有关部门应严加防范,防患未然,前移监管关口,该出手时就出手,做到露头就打,杜绝任何形式、任何面孔的就业歧视。
招聘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阶段。求职者作为“求”的一方,并非天然处于绝对劣势;用人单位作为“选”的一方,选择权力与选拔余地也不是无限大。招聘的过程,实则是对于双方的考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并不轻松。轻佻、傲慢、不尊重人,最终收获的只能是相应的恶果。招聘时太任性,花样翻新搞就业歧视,干的是自毁、毁人的买卖。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双向奔赴、互相尊重,才能实现双赢。
当下,就业竞争比较激烈,求职者渴望尽早找到满意工作。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保持清醒,扛起社会责任,主动规范自身招聘行为,对求职者多一份尊重与关爱,为社会分忧,为求职者解愁。如此,也有助于改善自身形象,赢得社会的肯定和掌声。
就业形势越是严峻,越要认识到“奇葩招聘”等就业歧视对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危害。期待用人单位、求职者、有关部门多方发力、多管齐下,让就业市场规范有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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