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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

2023-06-18 16:11:56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姚闻)近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6月至12月,在全国部署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坚持预防为先,化解为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集中指导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分类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督促企业妥善化解基层欠薪矛盾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的安全底线,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专项行动提出一系列举措。一是开展风险摸排。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全面梳理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各方力量,以欠薪风险为重点,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

二是开展协商要约。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与工会开展“要约行动”。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职工重点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努力稳定工作岗位。以货运、网约车、网约配送等行业的头部平台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定期就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在线时长、派单量、极端天气补贴等开展协商,明确相关标准调整程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

三是开展指导服务。7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企业用好惠企政策,助力企业恢复元气,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民主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引导职工有序参与企业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劳动报酬争议。

四是开展示范引领。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以今年即将开展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为契机,大力宣传企业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防范化解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矛盾方面的典型做法,营造防范欠薪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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