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不能适用风险代理。因为关于离婚和继承的民事案件是不适用风险代理的,离婚的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分割的,一般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的,但是如果是一方存在出轨或者是重婚,以及家暴遗弃等过错的,另一方是可以直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关键词: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不能适用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