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一样?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但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收益、处分的证明,而土地使用证是对土地享有使用权的证明。
土地证和房产证具体的描述与区别:
土地证的全称叫做土地使用证,这个证件展现了房屋所在土地的租用全部纪录。在我们的国家当中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那么土地具体要怎么样才能在上面盖上自己的房子呢?只有拥有了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才能够对该区域的土地进行自己喜欢的改造与设计等,比如:盖房以及挖掘等的情况。那么这样说的话就需要购买土地的使用权来建造房屋了,而土地证是有其一定的期限,其的时间一般是50年或者是70年这个样子。
房产证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屋的产权证明。这就是与土地证比较大的区别,一个作为房屋的证明证件,而另一个则是土地的证明证件。主要目的是确认房屋的权利人和房屋面积,用途,地理位置等信息数据。是房屋的身份证。
二者分别规定了房屋的所属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拥有房屋的权,我们可以说房屋是我们的,但是,我们不能说这块地是我们的,因为土地都是国家的。
有了房屋的权,那么我们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建设和拆除等而不受其他人干预,同时他人也无权干涉。
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