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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政法委、司法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落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调解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标识”的标准,广西基本实现设区市本级、设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县(市、区)和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多元调解平台全覆盖,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质效明显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采取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隐患排查化解等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多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八桂企业”活动,做好对口联系、送法入企等指导服务,探索运用企业用工法律体检等手段,及时发现劳动关系隐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做实多元调解,加快构建多元调解平台体系,建设“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的多元调解平台体系。推进建设以“多方参与、合署办公”为目标,以“有场地、有设备、有调解员、有经费、有标识、有制度”为标准的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对多元调解平台建设标准进行具体规定。通过信息共享、人员互动、争议同调、线上链接等方式,实现各调解工作室之间的多元联动。在用工集中、案件多发的区域和企业,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基础、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效能,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一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积极健全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各级人社部门、法院、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等单位负责同志轮流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通过不定期召集会议,及时会商研判工作形势、查摆分析短板不足、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推动解纷队伍共建共培共享,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建本地调解员库;将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推选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探索联合开展业务培训,试行多部门共同组织调解员、裁审衔接人员联合培训;加大荣誉激励,将在劳动争议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劳动模范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还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机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高位谋划推进。落实调解员仲裁员办案补助、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和调解员培训经费,为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争取补助,支持探索专业调解组织进驻,开展付费调解,按规定给参与争议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发放办案补助。
《实施意见》的出台,整合了各部门力量,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做实多元调解、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能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