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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罗桥镇沿荡村的困难人员赵长兄是农村五保人员,政府按照100元/人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赵长兄现在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48元,叠加生活补助,每个月足够生活。“政府的好政策让我这个农村老汉也拿上了养老金。”近日,赵长兄说。
阜宁县人社部门深入落实社保扶贫参保登记、保费代缴、待遇领取“三个100%”要求,持续巩固社保脱贫成果,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每年按照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当年保费。
“政府不仅帮我代缴保费,还帮我办好所有参保手续,一点都不需要我自己跑,真是贴钱又贴心。”罗桥镇射滨村的李青华幽默地说。李青华是一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2017年,李青华在申报代缴时审核未通过,经了解因其残疾证过期,不符合助保条件。阜宁县就此类失明、失能人员代缴工作专题会商,印发《阜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强调各困难群体主管部门为社保扶贫第一责任人,由主管单位统一负责困难群体身份确认和参保申报工作,人社部门做好参保审核、身份维护等工作,无须当事人往返办理,方便了重残等困难群体。
同时,阜宁县人社部门还牵头建立由扶贫、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参加的困难群体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核实困难人员基础信息,定期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保信息数据比对,加强数据动态更新,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做好人员标识,确保基础数据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实现参保底子清、信息全、台账齐。
截至目前,阜宁县已为11751名困难群体代缴保费117.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