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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13条政策措施。其中,在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健全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等方面,明确了宁夏人社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实现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的目标。
措施明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引导园区、帮扶车间、产业扶贫基地、中小微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对新招用务工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工企业给予就业补贴。同时,要求全区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中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按照不低于中央资金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部门将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开展农民家庭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脱贫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实施“春潮行动”“两后生”一学期培训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家庭服务业等专项培训。2022年,针对农民工、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就业重点群体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高素质农民培训1万人次以上。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还安排5000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经纪人组织和队伍培训,支持经纪人组织、经纪人直接或间接组织农民岗前培训、组团劳务输出等。要求村或产业集中区培育2-3名劳务经纪人,组织本地劳动力在葡萄、枸杞、黄花菜等产业基地实现就地就业。各类公益性岗位开发优先安排生活困难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2022年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以上,脱贫人口区内务工规模稳定在24万人以上、跨省务工规模稳定在4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