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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对192人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资格进行专项稽核,6名遗属把多领的5955元生活困难补助金退回到社保专项基金账户上,确保了基金稳定运行。
在核查过程中,咸安区人社局发现有的遗属不报告亲人死亡时间,还有的遗属领取待遇时间和亲人死亡时间有疑点。针对上述情况,咸安区人社局认真分析,在对遗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上,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做到查细、查实、查快、查好,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再根据核定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核查。在此次稽核中,他们查出了6名人员死亡时间未到人社局报告、登记,作为稽核重点。
咸安区人社局要求遗属申请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时,应先把亲人死亡时间和相关资料交由稽核部门。核稽人员根据遗属所报告时间,按程序调查,逐一走访,逐一核对。
在对被调查遗属人员身边的居民了解情况时,有一居民反映,许明栋死亡时间是2022年1月,其遗属报告的死亡时间和领取待遇时间有误,核查人员迅速联系了相关部门查阅了资料和台账,逐人核实,核查出了其多领取4个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之后经核查人员耐心宣传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并下发了《追缴整改意见书》,追回了多领的补助金15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