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我们这些退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退补政策更是增加了我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一名退休人员说。
近期,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办公室和财务处工作人员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有关工作的要求,逐项计算、核对每名同志准备期养老金退补金额。
中心办公室和财务处根据历史记录,查清68名同志应缴、已缴数额,确定退补缴总额,核对账户资金,确保个人清算和中心财务清算数额一致。此次退补工作涉及在职人员、调离人员和退休人员,发放、收回资金的渠道各有不同,需要根据不同对象制定不同退补方案,对在职人员补扣缴的金额在统发工资里扣除,由于补扣金额较大,分成两月扣缴;对调离或退休人员需要补扣的,补扣联系责任到人,向其说明情况后,由本人按照需扣款金额直接退款至中心财务。此外,中心对4名多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同志予以退还,由中心联系本人获取收款方式,从财务处按照财务规定予以退还。
根据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人员准备期养老保险补缴明细显示,中心共有24名调离、退休人员需要退补缴,补缴金额最高为1.17万元。中心安排专人一对一上门讲明养老保险费缴纳政策,并召开调离人员退补工作座谈会,逐一解答疑惑。大家纷纷表示坚决实施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要求缴纳社保费。
截至3月31日,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已完成44名在职职工、24名调离及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清算工作,所有在职人员及调离退休人员的退补金额已汇缴中心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