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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动快递从业人员100%参加工伤保险

2022-04-13 14:45:01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按照方案,到2022年6月,该省将建立完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12月底,全省全部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将实现100%参加工伤保险。

方案提出,快递企业以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应当与快递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快递员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保;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代为办理优先参保。

参保对象为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即在基层快递网点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工作的就业群体。在缴费基数和费率方面,由用人单位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执行用人单位已确定的工伤保险费率,计算得出月缴费额。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快递员,执行国家规定行业基准费率。阶段性降费率期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调整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应参保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而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关键词: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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