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工作指导手册,并将繁简分流的成果运用到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的构建当中,制定苏州市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工作规则,不断提升案件处理质效。
在窗口收案环节,市本级仲裁院上线繁简分流仲裁申请单机版小程序,通过分解要素、细化诉求,将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以最基础的要素形式进行展现,根据申请人在窗口电脑上勾选的内容,当场生成仲裁申请书和要素表等立案材料,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提升当事人的立案体验。对于当事人同意案前调解的案件,交由立案庭安排专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收集双方填写的要素表,固定要素内容,为下一步审理流程的简化打下基础。
在立案受理环节,根据双方确认的要素表并结合案由、标的等因素,对案件进行甄别,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于甄别后属于简易处理的案件,在庭审环节,对被申请人同意放弃答辩期举证期的案件尽快安排开庭,开展要素式庭审,对无争议要素进行确认,对有争议要素展开调查,提高庭审效率。
在裁决环节,简化裁决文书,对争议不大或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争议点不再展开说理。对于工伤待遇、农民工工资争议等简易处理案件进行速裁,积极探索当庭裁决、适用表格式裁决书等多种模式,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效率。部分试点仲裁院还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保证速裁案件专人专办、快调快裁。
截至2021年底,试点地区共采用要素式审理案件1212件,平均结案周期为26天,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