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启动“3+2”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3”即实施3个全覆盖: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汇聚平台主管(监管)部门、平台及相关企业的劳动用工有关数据,加强对平台用工模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数据信息的监测和评估分析,实现平台用工监测管理服务全覆盖。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选择部分试点地区和试点平台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试点平台企业灵活就业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会同工会等部门对平台企业及其合作用工企业劳动管理制度规则、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支付加班报酬等情况开展摸排。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及时分类处置新就业形态的举报投诉案件,对查处的涉新就业形态严重违法案件予以公布,实现平台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全覆盖。
“2”即开展2个专项行动:开展集体协商专项行动,以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为契机,推动在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协商协调机制。持续开展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部署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提升、强化“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优化社会保险服务、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等重点任务的权益维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