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实施两个月 福州海关已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519份
本报讯 (记者 林智岚 通讯员 王蓓) 近日,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RCEP实施两个月,福州海关已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519份,货值1.8亿元人民币,其中目的国为日本的证书499份,占比96%。
RCEP签署之后,福州海关全力帮助企业抢搭RCEP快车。率先成立“福州海关RCEP研究室”,开展“RCEP对福建省对日进出口商品影响分析”的课题研究。多角度、全方位为企业宣讲RCEP优惠政策。为推进RCEP项下企业进口享惠工作,福州海关密切关注RCEP进口实施动向,主动运用数据分析手段,掌握关区企业进口货物RCEP享惠情况,建立RCEP联络员制度,及时受理、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
东曹(瑞安)聚氨酯有限公司就是受益者。福州海关所属榕城海关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该公司从日本进口的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粗MDI)是中国对日本关税承诺表内的享惠商品,但企业未主动申请享受RCEP优惠关税待遇。福州海关立即指导企业申报。公司关务经理童劲刚喜出望外:“按照公司全年8.7亿元人民币的进口规模,一年可节约纳税成本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