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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3日电 (记者 郭超凯)中国公安部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措施将力争8月底前全部部署实施。记者从会上获悉,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方便外国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有关事项。
按照现行规定,在华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时,应将护照交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审核、在领取居留证件时返还。随着移民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主动回应在华外国人护照便利化应用的现实需求,决定出台“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便利措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副司长贾同斌介绍,这一措施重点针对在华工作、学习、科研、投资、创新创业以及探亲等常住外国人,方便他们在申办居留证件期间可继续持护照开展旅行、住宿、税务、银行、邮寄等社会事务。此举预计每年至少惠及70万人次以上,有助于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和宽松友好的涉外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此次公安部通报的若干措施中,还有一项措施是为外籍商贸人员来华办理口岸签证并提供换发多次签证便利。据介绍,对来华商务洽谈、商贸交流、安装维修、参展参会、投资创业等的外国人,来不及在境外办理来华签证的,可凭企业邀请函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因商贸业务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换发3年内多次入境有效商贸签证。
贾同斌表示,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出入境政策全面恢复、国际人员往来逐步恢复正常,国内部分企业及外籍高管、客商对快速办理签证、便利来华开展商贸活动具有现实迫切需求。为顺应商贸规则,助力国内外向型企业“引起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为外籍商贸人员提供口岸签证和多次签证便利。
“此项举措将进一步促进跨境商贸人员往来,便利外籍高管、客商等人员顺畅高效来华开展贸易合作、考察洽谈等商务活动,有助于国内企业抢时机、抓订单、拓展国际市场、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抢占先机,更好地保障国际人员要素流通、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贾同斌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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