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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赴越安全注意事项_每日速递

2023-04-17 14:21:41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4月17日电 据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前,中越两国人员往来逐步恢复至疫情前状态,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赴越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防护。根据越南卫生部消息,自4月初至今,越全国新冠疫情呈上升趋势。同时,其他传染病如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等也有病例数增加的风险。来越公民应严格遵守中越两国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购买境外旅游人身安全保险,行程中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健康安全。


(相关资料图)

二、遵守出入境规定。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赴越签证,确保申请签证种类与入境目的相符,切勿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入出境时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如携带现金超过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或携带超过1500万越南盾,须向口岸海关部门申报。携带无人机,需事先向越南有关部门申请批文。如需携带展览样品、食品、种子、药物等须在赴越前了解相关规定,切勿携带违禁物品。不帮他人捎带物品入出境。

三、文明出行。尊重当地文化传统、风俗禁忌、宗教信仰,遵守景区相关规定,展现中国游客良好素质和文明形象,切勿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活动。

四、注意交通安全。越南摩托车数量多车速快,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公民搭乘客车出游、横穿马路时应留意车辆和道路状况。在未取得越南驾驶证情况下切勿租借、驾驶机动车。

五、注意涉水安全。坐游艇、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注意观察船只状况,避免乘坐超载、超过使用年限、年久失修等危险船只出行。严格遵守当地部门预警提示,如遇大风大浪恶劣天气,切勿抱侥幸心理出海。如选择游泳、冲浪、浮潜、出海游、摩托艇、滑翔伞等水上项目应量力而行。在海滩活动时,做到财物不离身,避免被海浪冲走或他人拿走;应事先了解太阳伞、躺椅等休闲服务设施收费标准,避免发生纠纷。

六、注意旅行证件安全。妥善保管个人护照、签证页,避免因丢失需重新申办影响行程和耗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七、注意饮食健康安全。提前备好常用药品。注意饮食卫生,食用生冷不洁食物易引发肠胃不适,建议尽量避免在路边小摊用餐。

八、审慎购物。购物前,应了解商家的资质和商品质量、价格等,避免因事后退货等发生纠纷。

九、谨防电信金融诈骗。不轻信任何以使领馆名义索取信用卡等个人财务信息、要求转账或汇款的电话及邮件等;不轻信他人冒充司法部门传唤、传讯,或个人承诺换币、转汇等骗术。接到类似涉嫌诈骗话术,请务必提高警惕,如无法辨别是否为诈骗行为,建议立即中止并拨打中国驻越使领馆电话进行核实,如不幸上当受骗,请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

十、提防婚姻诈骗。个别非法中介人员伙同越南妇女以相亲或结婚为名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之后再以各种理由提出分手,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遇到介绍越南妇女进行相亲、结婚,且收取高额彩礼及中介费,应切实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十一、依法维权。选择具有经营出境游资质的正规国内旅行社,行前签订旅游合同,掌握具体行程安排,切勿盲目参加“低价团”、“零团费”、“负团费”等,为旅游行程埋下安全隐患。如旅行期间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或因航班变更、取消等导致行程延误,请理性应对,依法维权,合情合理表达诉求。无论从中越陆路边境口岸还是国际航空口岸出入境,越南政府均不允许公职人员索取“小费”。如导游明示或暗示向越方公职人员付“小费”,或出入境边检人员索要“小费”,请予拒绝。如遭到刁难请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同时注意收集涉事柜台、人员姓名和工号及事发时间等证据,供使领馆与越方交涉时使用。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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